公 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3号文件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后,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核和说课答辩等对推荐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确定邢继国同志为第十一批山东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5日至3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
0635-2910868(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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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4年3月5日